房屋退租定损 到底谁说了算?法官现场找答案
发布时间:2026-09-04 20:39 浏览量:1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面对双方对损耗性质各说各话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信书面材料,而是带着装修专业人员上门勘查,一处一处看、一项一项核——哪些是人为损坏、哪些是自然老化,现场就有了答案。最终这起纠纷依法得到化解。
2023年,房东张阿姨通过中介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小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张阿姨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多处问题,与小周就损坏修复事宜产生较大分歧。
张阿姨认为,房屋墙面存在划痕和图画污渍,餐边柜石材出现腐蚀污渍,床垫留有黄色污渍,阳台地板砖翘起,且房屋打扫也不到位,要求小周承担维修费、保洁费、换锁费等多项损失。
小周辩称,部分损耗属于房屋正常使用老化,自己搬离时已经完成房屋清扫,不认可张阿姨主张的高额维修开销,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张阿姨诉至法院。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承办法官认为,仅凭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照片,难以准确判断每处损伤的性质和成因。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装修专业人员共同前往案涉房屋开展现场勘察。
勘察过程中,专业人员逐一对房屋墙面、餐边柜、床垫、阳台地砖等部位进行查验,区分人为损坏与自然老化损耗,并就损坏成因、维修项目及市场合理价格出具了客观意见:墙面坑洼、划痕及图画属于人为造成,点补维修费用约1000余元;餐边柜石材局部污渍腐蚀需要更换,费用约300元;床垫黄色污渍可清洗,费用在100至200元之间;阳台地板砖翘起变形,经判断属于地砖自身质量问题,并非承租人使用所致。
现场勘察结束后,法官结合勘验笔录、专业人员意见、租赁合同约定及中介交接记录等证据,对张阿姨的各项诉讼请求逐项进行了评判:对于超出正常使用损耗范围的墙面划痕涂鸦、餐边柜污渍、床垫污渍,结合专业意见酌情确定维修清洗费用;阳台地砖损坏系房屋自身质量问题,该项诉求不予支持;小周未交还房屋钥匙,张阿姨更换门锁产生的合理费用予以支持;张阿姨单方聘请保洁、自行取证产生的费用,因缺乏合同及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同时,法官对物业费、电费、应退还的押金及小周多缴纳的天然气费一并进行了核算抵扣。最终,判决小周向张阿姨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000余元,驳回张阿姨其余诉讼请求。